档案转递分两种情况①已落实工作单位②暂未落实工作单位一、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学在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
档案转递分两种情况
①已落实工作单位
(资料图)
②暂未落实工作单位
一、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学
在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(包括编外聘用),档案转往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;
在成都市内的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就业的,档案或转往工作单位《营业执照》“登记机关”对应的同级人才服务机构或“住所”地所在区(市)县人才服务机构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区(市)县人才服务机构。
Tips
暂时在成都市外非公企业就业的成都市户籍同学,如果想将档案转回原籍,可转至户籍地的区(市)县人才服务机构。
二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学
1、成都市户籍(含离校前父母双方户口均迁离原籍且至少一方迁到成都的):
由户籍地的区(市)县人才中心保管
2、非成都市户籍:
①不入户成都:档案转至入学前户籍地人才服务机构;
②准备入户成都:档案可转至为其出具《接收函》的人才服务机构。
Tips
《接收函》可通过成都人才网-在线办事- 提交“毕业生登记”申请后,由系统指定机构出具。